第67章
自屋里的人怎么算都还好说,霍戍道:“那就先算工钱,赏钱不计。”
于是桃榆又拉了一遍来去花费的银钱,算下范伯几人的工钱,合计七十二两银子。
加上先前算下的开销,也就是说这一趟一共花费了一千三百二十二两。
卖布的盈利是五千二百八十两,抛却开销,还有三千九百五十八两。
葛亮取十五中一,能分个二百四十两的模样。
但是这也不过是粗中稍取的细致账目,许多零零碎碎的开销也算不清。
好比是他们出发带的盘缠,还有桃榆带的药材等等,这也没法核算。
总之算个还算清楚的账目便好,毕竟是头一回。
刨开本金,葛亮也还赚了将近两百两,外在又有几匹马。
这朝算是赚了个实在。
经此一算,三人一致决定需要请个专门的账房先生了,否则还真是头疼。
许多条例都不明晰,有了这么一回的经验,一一录下条例,后头就方便得多了。
怎么也不至如此混乱。
既是把账做好,三人也便没有多耽搁,当即让葛亮回去通知了本村的人来领钱,自村的他们通知即可。
早点把钱分了,大伙儿把银子拿在手上,心里也踏实,该还账的还账,该拿去办事的拿去办事。!